重庆首例LED显示屏光污染案宣判启示
一直以来城市街头日夜闪烁的LED广告灯箱、LED广告大屏作为城市“亮化工程”的一部分,给城市增添了不少了动感和色彩之美。但同时做为一种光污染,它们也遭受到很多“附近居民”的攻讦——“太晃眼啦”、“光污染严重”等。尤其是随着近年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居民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升,光污染问题已经不容忽视。
2018年12月28日,重庆江津区法院就居民起诉LED广告屏的运营者“光污染”进行宣判:判决被告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光污染侵害。这是自去年10月《LED显示屏干扰光评价要求》这一标准公布以来,重庆市的首例LED显示屏光污染案件。这对于行业而言也有重大意义。
该案通过判决限定了LED显示屏的运行时间和亮度数值,在光污染纠纷中尚属首例,既满足了原告的现实生活需要,也避免了简单关停拆除LED显示屏造成被告巨大的经济损失。明确规定了LED显示屏在每日19∶00后的亮度值不得高于600cd/㎡,并考虑不同季节人们习惯的作息时间的变化,结合原告的请求和被告的自认,对LED显示屏的开启时间进行限制等等。
当前国家对城市光污染问题可以说高度重视。不仅从光污染严格治理,拆除大量存在光污染现象的LED光源体。还从政策高度,出台一系列管理标准,全面整治城市光污染问题,比如近日,针对城市亮化工程带来的光扰民、光污染以及城市照明能耗过高等问题,我国正在加紧对城市照明标准的修订,提高行业标准以解决城市“光污染”。
而从另一方面来讲,无论是重庆光污染宣判一事还是相关标准的制定实施,这些都能进一步促进LED显示屏城市管理的标准化,进而带动上游厂家产品研发生产的标准发展。归根结底,任何产业的发展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商业的操作模式必须更人性化才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LED户外显示屏闪烁着的不仅是现代化科技的光芒,更应该是城市的文化气息。如何从根本上脱下“帽子”也是业内生产厂家需要思考的问题。
当前,一些户外LED显示屏的生产厂家所做产品都要依据相关“标准”来进行生产,全面提升产品性能,以达到有效控制LED显示屏光污染的目的。比如,对光线照射方向和照射规模等作出严格限定,或是在保证显示屏显示功能的基础上,适当削减蓝光输出量等,从产品本身着手,研发能进一步降低对人眼造成不适感的户外显示产品。
事实上,从LED显示屏技术方面来讲,很多产品都能做到系统自动调节亮度,可以根据不同环境自动调节,同时多级灰度矫正技术大大的改善了色彩在过度上的硬度,使人们在观看时可以感觉色彩柔和……这些可以极大地改善LED大屏城市“光污染”状况,更加重要是的管理的标准化以及实施操作性,未来我们还需要继续深耕,LED户外显示真正标准化,脱掉光污染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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