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市场监管总局:3批次消防应急灯具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2019年1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等9个省、直辖市59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消防应急灯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的要求,对消防应急灯具产品的一般要求,应急工作时间,性能试验,充、放电性能,转换电压性能,充、放电耐久性能,接地保护,耐压性能,防护等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一般要求,充、放电性能,充、放电耐久性能,应急工作时间。

声明: 本文系OFweek根据授权转载自其它媒体或授权刊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我们。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照明 猎头职位 更多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