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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月亮”,照明利器还是污染之源?

对人类来说,有座“不夜城”也不是好事。夜间光线过强,会提高人类患上肥胖、抑郁、睡眠紊乱等疾病的几率。“昼夜交替是客观的自然规律,不能因为人类活动需要光亮,就无限制增加照明。”

武春风则认为,不用担心光污染问题,因为“人肉眼感受到的‘人造月亮’光照度仅为现实生活中路灯光照度的五分之一左右”。这一说法也让任小东感到困惑:如果光照强度不高,那多一个“人造月亮”的意义是什么?如果光照强度高,那必然造成光污染。

苟利军也直言,对天文学来说,这不算好消息。天文观测需要全黑的环境。“我们一般将观测天气条件分为三等,dark night、grey night 和bright night,划分依据就是月亮的有无。”苟利军说,“人造月亮”带来光污染,恐影响天文观测。

“所以我们不太明白这一项目的意义在哪。”任小东认为,如果真的要上马“人造月亮”,公司应该找到相关权威部门作为主导单位,联合包括航天航空、天文观测、能源科技以及生态环境、医学健康等领域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共同论证“人造月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记者联系到公司所在地成都天府新区,该区工作人员表示, 发射“人造月亮”一事为公司行为。武春风回复科技日报记者称,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反光镜的展开机构设计。“此事正在攻关中,再报道就成商业炒作了,违背初衷。” 他婉拒了记者进一步采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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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科技强国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应该建立在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之上。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的真谛,在于以科学精神和求实态度开展创新、审视创新的后果并不断地修正创新的方向。在科技应用中,科技的巨大力量如果不能得到慎用和善用,难免造成诸多不可逆的影响,不仅浪费人力物力,更会使得公众对科技创新产生误解,影响社会支持创新的态度。“人造月亮”这样的工程,影响广泛,绝不仅仅是一种企业行为。当事企业和主管部门应该认真审度和权衡其正反两方面的后果,开展系统深入的评估,并接受包括普通公众在内的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质询。本报记者 张盖伦

(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 段伟文研究员)

(本报记者操秀英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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